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 郑军男(译)[3,4,5]
机构地区:[1]日本早稻田大学大学院 [2]日本刑法学会 [3]吉林大学法学院 [4]中国刑法学研究会 [5]中国法学会东北亚法律研究中心
出 处:《刑事法评论》2022年第2期48-66,共19页Criminal Law Review
摘 要:刑法与哲学有非常深的渊源关系。尤其是围绕刑罚的意义、目的、正当化根据的报应刑论与目的刑论的对立,更是哲学、伦理学、法哲学上的主要议题之一。在“报应”上寻求刑罚正当化根据的立场,又分为被害报应、秩序报应和责任报应。但它们都反对“人的手段化”,以“报应”自身的无目的性为前提。目的刑论则与其正相反,在通过预防犯罪保护法益这一现实目的的实现上寻求刑罚的正当化根据。然而,刑罚的目的实现并不直接意味着“人的手段化”,或者说禁止“人的手段化”是要求为被处罚者提供使其能够接纳忍受刑罚痛苦的合理理由。在这一层面上,责任主义就是对行为人负担刑罚特别忍受义务进行正当化的原理。因此,刑罚权的正当化根据,既要从国家层面的通过预防犯罪保护法益上探求,同时又要从行为人层面的针对自身犯罪的责任上探求。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链接到云南高校图书馆文献保障联盟下载...
云南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您的IP:3.145.71.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