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程序"走捷径" 村干部集体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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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农村财务会计》2022年第3期36-37,共2页

摘  要:2018年8月至10月,浙江省平阳县南雁镇蒲岭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启乃、村委会主任陈启团、村监会原主任陈启孝、村委会委员魏丽新、村报账员兰金女在征地过程中,未对各户征地面积及征地金额进行公示就予以发放征地款.2021年11月,陈启乃、陈启团和陈启孝因违反工作纪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魏丽新、兰金女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关 键 词:党支部书记 浙江省平阳县 征地面积 报账员 村监会 村干部 兰金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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