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高双双
出 处:《时代人物》2022年第12期98-100,共3页Times Figure
摘 要:一家公司的核心是什么?我认为是股东。那么说到股东又会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股权转让问题。今天我将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67号案例为引子,由此展开关于股权转让的各种问题。股权转让在一定意义上与买卖合同是有异曲同工之处的,那么是否股权转让就一定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呢?那么就这一点我认为还需要商榷,就《指导案例》67号来说就没有适用《合同法》第167条的规定,同是买卖,股权在买卖目的以及出卖人所承担的风险程度都有所区别,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就《合同法》第167条来说,在内容上已经相对比较完善了,但是在程序上,我认为是缺少一个催告程序的,这样一来第167条将会更能维护交易安全,而且更能够促进鼓励交易。股权转让行为本质就是一种买卖交易行为,只是基于公司为依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由于这一特殊性对于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就需要进行一定的限制条件,但是从另一层面上来说基于其经济属性,对股权转让行为的限制需要把握适度原则,对股权转让行为的过度限制也会导致相关利益的保护失衡。因此,对于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制需要综合考量各种现实因素、相关的利益平衡原则以及合法利益保护等进行相应的合理调整,同时还需要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背景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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