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顺治朝徽州自耕农土地占有的一个实例——徽州文书《祁门县吴畿林户新丈亲供首状》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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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贺黎 

机构地区:[1]安徽博物院,安徽合肥230081

出  处:《时代人物》2022年第21期37-39,共3页Times Figure

摘  要:清顺治《祁门县吴畿林户新丈亲供首状》所载,40余亩田土登记131个字号,分布在不同都、保的“土名”中,宅基地面积以“步”计,其书屋地、店基地、住基地、明堂地、庄基、榨基等名称反映了徽州富裕自耕农的生活内涵。顺治祁门县土地归户册,以户为单位名为“亲供首状”,以图甲为单位称作“亲供大状”。清初土地归户册以田从人,具体登记了业户的田土积步、税亩及“折实田”的税额数字,便于官府进行地籍管理和赋役征收。

关 键 词:清顺治 徽州 自耕农 土地占有 归户册 

分 类 号:C[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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