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致被害人怀孕”在强奸罪中的定位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沈钱佳 

机构地区:[1]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

出  处:《区域治理》2024年第3期104-107,共4页REGIONAL GOVENANCE

摘  要:强奸罪加重处罚情节中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应否包括致被害人怀孕情形,需要根据法益保护目的、体系解释等方法进行实质解释。怀孕从来都是一种具有高度危险性的人类行为,行为人明知未采取避孕措施的强奸行为可能导致被害人怀孕,不仅使被害人承担因怀孕、流产等引起的生命、健康危险,还背负因强奸生子产生的长期心理负担。因强奸导致被害人怀孕与致被害人重伤、自杀等加重处罚情节具有同等法益侵害性,应将其解释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关 键 词:强奸罪 被害人怀孕 严重后果 结果加重 

分 类 号:D924[政治法律—刑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