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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1]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唐山市妇幼保健院,河北唐山063000 [2]唐山市妇幼保健院,河北唐山063000
出 处:《新浪潮》2024年第11期0038-0039,共2页
摘 要:目的:分析探讨孕妇妊娠期鼾症对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影响。方法,于孕 28 周时将孕期是否打鼾者分为鼾症组(152 例)、非鼾症组(404 例)。鼾症组中孕妇均进行多导睡眠呼吸监测检查,非鼾症组无需睡眠呼吸监测检查。非鼾症组中孕妇所生新生儿为非鼾症组新生儿。鼾症组中依据睡眠监测结果将该组中孕妇所生新生儿分为 OSAHS 轻度组新生儿、OSAHS 中度组新生儿、OSAHS 重度组新生儿。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对 OSAHS 中、重度组中部分孕妇给以呼吸机正压通气治疗。对各组中出生的新生儿进行听力初筛、复筛检查,以复筛通过率作为各组中新生儿听力筛查通过率。结果:非鼾症组新生儿听力筛查通过率为(89.2%)、OSAHS 轻度组新生儿听力筛查通过率为(87.8%)、OSAHS 中度组孕妇孕期未予正压通气所生新生儿听力筛查通过率为(75%)、OSAHS 重度组孕妇孕期未予正压通气所生新生儿听力筛查通过率为(58.4%),其中OSAHS 中度组中孕妇孕期给予正压通气所生新生儿听力筛查通过率为(91.7%)、OSAHS 重度组中孕妇孕期给予正压通气所生新生儿听力筛查通过率为(100%)。结论:孕妇妊娠期鼾症对新生儿听力筛查有一定影响,OSAHS 重度患儿听力障碍筛查率高。给以正压通气的孕妇其新生儿听力筛查通过率较非干预组高。孕妇鼾症病情越重,对新生儿听力影响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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