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叶彤
机构地区:[1]北京广播电视台
出 处:《艺术时尚》2022年第6期0019-0021,共3页
摘 要:近年来,新媒体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和娱乐的主要渠道,而电视法制节目作为一种重要的传媒内容,也在不断创新发展。在过去几十年里,电视法制节目在法制宣传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精心制作的法制节目,观众可以了解到各种法律知识和法制政策,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但传统电视节目往往受制于时长、节目形式等因素,无法满足观众的多样化需求。新媒体的出现为电视法制节目带来全新的发展机遇。新媒体以其互动性、个性化和多样化的特点,为电视法制节目的创新提供广阔空间,通过互联网、社交媒体、移动应用等新媒体平台,观众能随时观看法制节目,并且与主持人、嘉宾进行互动交流,有效增强观众的参与感和体验感,提高法制宣传的效果。然而,电视法制节目与新媒体的融合发展也面临各种挑战,新媒体平台的信息碎片化特点使得观众更容易受到虚假信息和低质量内容的误导;且新媒体平台的用户群体广泛,观众的接受能力和理解能力有差异,如何在节目制作过程中考虑不同观众的需求也是一个难题。基于此,本文旨在探讨电视法制节目与新媒体的融合发展,分析其对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和社会治理的影响,并提出有效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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