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育龄妇女使用药具避孕效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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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祥芹 

机构地区:[1]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大年陈镇卫生计生办公室,山东 滨州 251713

出  处:《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 医药》2024年第8期115-118,共4页

摘  要:了解滨州市惠民县大年陈镇已婚育龄妇女使用避孕药具的情况及效果。方法 选取2023年6月-2023年12月我镇已婚育龄妇女6142例,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其避孕情况,并以是否35岁进行分组,35岁及以下的纳入A组中,35岁以上的纳入B组中,分析两组一般资料、使用避孕药具的情况以及使用避孕药具后的避孕效果。结果 6142例已婚育龄女性中有1864例≤35岁,纳入A组;有4278例>35岁,纳入B组。6142例女性中使用避孕药具的有5310例,避孕率为86.45%,其中使用避孕套、使用宫内节育环、使用避孕药、皮埋的分别为1200例、2948例、124例、8例。A组中避孕率为95.60%,B组避孕率为82.47%,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A组中选择避孕套避孕、选择宫内节育器避孕、选择避孕药避孕、皮埋的分别占61.28%、11.95%、2.53%、0.28%,B组的则为3.06%、77.52%、2.24%、0.09%,两组比较中A组避孕女性中使用避孕套的几率更高、B组中使用节育器及药物的几率更高(P<0.05)。A组避孕女性中有41例避孕失败,多为未全程佩戴避孕套所致;B组避孕女性中有131例避孕失败,原因多为停用避孕套、未按时用药。与B组比较,A组避孕知识知晓率更高(P<0.05)。结论 已婚育龄妇女中避孕率仍然较低,计生药具站以及社区应当重视对已婚育龄期妇女采取避孕知识科普和避孕方法宣传,以此才能指导其更为合理的使用避孕药具,以此达到有效避孕的目的,以降低避孕失败的情况,提高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活质量。

关 键 词:已婚妇女 育龄妇女 避孕 药具 

分 类 号:R952[医药卫生—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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