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观点  

READER'S OPIN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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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南风窗》2002年第7期6-9,共2页South Reviews

摘  要:[读者锐评]先兴市,再兴城就城市的本位功能而言,城市首先应该是经济社会活动的载体,而不一定是行政建制中枢,至于把它仅看成是水泥森林则更显荒谬。在我们的城市化进程中,首先应该突出城市发展的产业支撑,先兴“市”,再兴“城”。然而,在近年来的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却对诸如“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创建城市形象工程”趋之若鹜。这不仅是为了吸引上级的“眼球”,还因为工程项目的投资和建成后的管理,往往被政府一手包办;不但带有明显的统制特征,还伴随着对企业的不当干预,无形中鼓励了社会“寻租”行为;结果不仅加重了财政负担。

关 键 词:城市形象工程 待遇 城市化进程 公司型 宏志班 公安机关 司法机关 读者 行政建制 公务员 服务人员 水泥森林 财政 财政金融 企业 企业管理 

分 类 号:F299.2[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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