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软件硬起来--"九五"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成就  

Progress of Non-structural Flood Control Measures in the Ninth Five-Year Plan Peri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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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邓坚[1] 束庆鹏[1] 

机构地区:[1]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出  处:《中国水利》2001年第z1期26-28,共3页China Water Resources

摘  要:  一、防洪法规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1997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下简称<防洪法>)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江泽民主席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予以颁布,并于1998年1月1日施行.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防治自然灾害方面的第一部重要法律,是防治洪水的基本法.<防洪法>从全局的高度,规定防洪工作要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申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应当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实行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的原则,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这些统管防洪全局的指导原则,为制定有关行政法规提供了基本依据.<防洪法>总结了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教训,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制定了防洪工作的多项法律制度,用法律形式进一步规范了我国防治洪水、防御和减轻洪涝灾害等各项社会活动,为依法防洪,确保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防洪法>的颁布实行,为夺取1998年长江、嫩江、松花江抗洪斗争的全面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

分 类 号:TV632[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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