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SAVING利用存托凭证到境外筹资  被引量:2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刘李胜 

出  处:《中国科技投资》2002年第7期58-59,共2页China Venture Capital

摘  要:存托凭证引入中国 存托凭证(简称DRs),又称存券收据或存股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以股票为例,存托凭证是这样产生的:某国的上市公司为使其股票在外国流通,就将一定数额的股票,委托某一中间机构(通常为一银行,称为保管银行或受托银行)保管,由保管银行通知外国的存托银行在当地发行代表该股份的存托凭证,之后存托凭证便开始在外国证券交易所或柜台市场交易.存托凭证的当事人,在国内有发行公司、保管机构,在国外有存托银行、证券承销商及投资人.从投资人的角度来说,存托凭证是由存托银行所签发的一种可转让股票凭证,证明一定数额的某外国公司股票已寄存于该银行在外国的保管机构,而凭证的持有人实际上是寄存股票的所有人,其所有的权力与原股票持有人相同.存托凭证一般代表公司股票,但有时也代表债券.

关 键 词:存托凭证 企业 银行 证券 企业管理 金融机构 SAVING 投资者 ADRS 

分 类 号:F[经济管理]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