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的填报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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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张京平 谷建华 

机构地区:[1]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国家税务局

出  处:《注册税务师》2012年第7期34-35,共2页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摘  要: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在年度纳税申报表中如何填报,一直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大家所关注的问题,如《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19行"减、免税项目所得"和第28行"减免所得税额"金额如何计算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4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 键 词:所得税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 应纳税所得额 

分 类 号:F81[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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