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矿业权的法律秩序  被引量:4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李浩然[1] 

机构地区:[1]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3

出  处:《理论学刊》2013年第5期92-96,共5页Theory Journal

基  金: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自然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研究"(项目编号:07SFB3026)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正在修订的《矿产资源法》亟需按照《物权法》的基本规则重新构建矿业权的法律秩序。修订后新的《矿产资源法》应明确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与矿业权之间的融洽关系。立法者应借助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一次置权、分期付款"模式,使得矿业权的产生符合国家预期,实现国家权益。与此同时,引进"增加掘进矿区制度"和"单一矿业权制度",有利于解决矿业权之间的矛盾冲突。在处理矿业权与土地权利的关系上,基本农田保护和城乡建设规划应该成为限制矿地优先权的考量因素。

关 键 词:矿业权 法律秩序 消费物 权利冲突 

分 类 号:F407.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D913.2[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