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法治的理论建构及其宪政意义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刘小冰[1] 

机构地区:[1]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

出  处:《金陵法律评论》2008年第2期15-30,共16页Jinling Law Review

基  金: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紧急状态的法理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04SFB2003;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国家紧急权力制度研究--以紧急状态法为例"成果之一;项目编号:04FXB003

摘  要:正常法治与非常法治有许多相同或相似的方面,但非常法治在对象、手段、效力等方面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建设非常法治对宪政建设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从实践上说,建设非常法治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国家紧急权力制度、提高国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整体能力、促进法律的和谐发展。从理论上说,建设非常法治有助于建构非常法学。

关 键 词:非常法治 国家紧急权力 宪政 

分 类 号:D921[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