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强奸后通奸不应以强奸罪论处——与许明华等同志商榷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韩最钊 

出  处:《现代法学》1986年第1期27-27,共1页Modern Law Science

摘  要:许明华、傅登平同志在《法学季刊》1985年第3期撰文认为:先强奸后通奸应以强奸罪论处。我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为什么先强奸后通奸不应以强奸罪论处呢?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认识矛盾是为了解决矛盾。

关 键 词:强奸罪 强奸行为 通奸 解决矛盾 商榷 加害人 受害人 矛盾性质 性交行为 法学 

分 类 号:D90[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