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姜永琳
出 处:《法学》1985年第6期46-50,共5页Law Science
摘 要:我国古代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曾在世界上长期处于先进地位。数千年连绵不断的历史发展,不但形成了一整套对当时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而且也产生了颇具特色、卓有见识的法学理论,为我们留下了极为丰富的精神财富。其中,强调“法制协调统一”就是我国古代法律思想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至今仍具有借鉴作用。我国古代的法制协调统一思想,主要表现在要求立法、守法和执法的协调统一:既要制定准确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完备法律,又要严格奉公守法,依法办事,从法律活动各个环节的协调一致,来保证封建法律的贯彻实施。在这方面,众多的政治家和思想家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做出了理论上的贡献:如“垂法而治”,“以法治国”,强调法制的重要性;“礼法以时而定”,“刑罚世轻世重”。要求法制的顺时性;刑不“二门”,“事须画一”,主张法制的统一性;“赏厚而信”,“刑重必罚”,强调法制的稳定性,等等,都是很有见地的。本文结合这些主张,着重从法律的遵守和执行两个侧面对古代法制协调统一思想作一粗浅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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