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与经济的关系看国营企业全面实行利改税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武振荣[1] 

机构地区:[1]四川财经学院

出  处:《财贸经济》1984年第10期34-37,共4页Finance & Trade Economics

摘  要:对国营企业全面实行利改税,是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新方向,是我国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同时也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经济领域中一系列法规的重要步骤。本文试从法与经济的关系的角度作一些探讨。(一) 长期以来,在国家与国营企业分配关系上,学术界流行一种“两重身份论”的说法,即画家既以生产资料所有者身份参与国营企业的利润分配,又凭借政治权力从国营企业取得税收。对国营企业全面实行利改税后,是否涉及国家作为生产资料所有者身份和国营企业全民所有制性质的变化?

关 键 词:经济关系 全民所有制 利润分配 财政法规 所有制性质 意志关系 国营企业 经济领域 国家所有 法律表现 

分 类 号:F7[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