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宪法 内外交流学术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蒋碧昆[1] 

机构地区:[1]中南政法学院

出  处:《法学家》1993年第1期47-48,共2页The Jurist

摘  要:一、中国宪法特色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经济基础,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共产党居于核心领导地位,遵循马克思主义路线,这是社会主义类型国家宪法的本质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与制宪之本,受特定的国情国力决定,当着尚处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发展阶段,中共的以建设为中心和"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被确认为国家根本任务。我国现行宪法的特色表现为:规定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以公有制及按劳分配为主体);确认中共领导地位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为基本政治制度,以及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单一制的国家结构与民族区域自治,并以"一国两制"统一祖国;对于广大公民既赋予广泛而真实的权利自由,又要受到经济与文化水平的制约。

关 键 词:社会主义社会 领导地位 中国宪法 基本路线 民族区域自治 根本任务 生产资料公有制 四项基本原则 现行宪法 国家制度 

分 类 号:D90[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