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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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法学》1993年第9期43-,51,共2页Law Science

摘  要:泉州市鲤城区法院雷泽彬来稿认为: 民事债务纠纷,由债务人以直接财产(包括钱和物)方式对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不是唯一解决履行债务的方法。债务人还可以以其他非财产(不是直接财产)方式对债权人履行部分或全部的债务,其非财产方式的种类有:(一)提供劳务。由债权人指定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劳务行为,它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以此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但在债务人提供劳务行为的过程中。

关 键 词:债务纠纷 直接财产 债务人 高级人民法院 债权人 法律依据 泉州市 提供劳务 脑力劳动 履行 

分 类 号:D90[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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