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行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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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陈祖保 

机构地区:[1]江西省丽水地区中级法院

出  处:《法学》1992年第10期37-38,共2页Law Science

摘  要:目前对诬告陷害、侮辱、诽谤等精神损害情节严重的行为是否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理论界争议颇大,在司法实践中又不统一。持不可以提起附民事诉讼的人认为:精神损害犯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没有法律根据。被害人要求赔偿的经济损失,必须是可以计算的经济损失;刑事部分与民事部分应分开审理。笔者认为,精神损害行为犯罪是会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的,是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其理由是:

关 键 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精神损害 经济损失 被害人 损害行为 行为犯罪 诬告陷害 刑事责任 司法实践 情节严重 

分 类 号:D90[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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