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行政抗诉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兼述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法律依据  被引量:3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尹昌平[1] 

机构地区:[1]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  处:《法学》1992年第7期34-36,共3页Law Science

摘  要:1990年8月下旬,浙江省某县红光、强烈两村在修复被山洪冲毁的堤岸时,共同抢夺一块250公斤的石头。红光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夏××见对方人多势众,便通过村有线广播喊话:“凡在村的社员,都到黄家田公路边上去,强烈村要强抬石头,我们不肯罢休,这口气一定要出!”随后,发生两个村村民斗殴。9月10日,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第(5)项“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规定,以“煽动闹事”为由,决定对夏××治安拘留12天。夏××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维持公安处罚决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时认为:夏××意气用事,在客观上助长了村民的对立情绪,但他没有编造谣言煽动群众闹事的故意,因而改判,撤销了此案。随即,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关 键 词:法律问题 行政案件 法律依据 抗诉案件 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 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人民检察院 

分 类 号:D90[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