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物价检查所查处一起四次转手倒卖硫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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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1]江西省物价检查所

出  处:《价格月刊》1988年第8期38-38,共1页

摘  要:今年三月,江西新钢焦化厂以每吨280元的出厂价及另加两条毛毯为条件,供给新余市渝水区塑料包装厂185吨硫铵。渝水区塑料包装厂在还未付毛毯的情况下,就将毛毯计入硫铵成本,并又将硫铵加价,以每吨价格585元进行倒卖,其中倒卖给新余市农资公司贸易中心30吨。市农资公司贸易中心又每吨加价20元,以605元一吨的价格倒卖给渝水区观巢乡个体户张圣珠。张又每吨加价15元,以620元一吨的价格倒卖给观巢乡供销社。供销社又每吨加价40元,以66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农民。每吨280元的硫铵,从厂家出来,价格就翻了一番,然后又在同城四次转手倒卖,转到农民手里,价格又翻了一番。

关 键 词:新余市 渝水区 塑料包装 倒卖 硫铵 焦化厂 价格 贸易中心 毛毯 供销社 

分 类 号:F714.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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