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物价员承包到柜组的做法不宜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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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俞宝航 

出  处:《价格月刊》1988年第2期39-39,共1页

摘  要:有些基层供销社把专职物价员承包到柜组,即物价员的工资,随着他所承包柜组的经营情况或几个柜组的平均经营情况好坏而上下浮动。有的单位甚至规定,会计、统计、物价等职能人员每年必须缴纳一定数额的“纯利润”,否则就不能拿满额工资。这些做法,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能获得一定的收效,但若只用该种办法来考核物价员的工作,我认为并非良策,甚至会影响正常物价工作的开展。原因是: 企业的专职物价员是企业管理的职能人员,其主要任务是搞好本企业的物价管理;

关 键 词:物价管理 职能人员 承包 经营情况 主要任务 基层供销社 企业管理 物价工作 做法 纯利润 

分 类 号:F714.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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