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斯拉夫新收入分配制度的特点和问题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汪丽敏[1] 

机构地区:[1]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出  处:《世界经济》1987年第9期83-85,52,共4页The Journal of World Economy

摘  要:1986年底南斯拉夫联邦议会通过了《总收入和收入法》等新法律。今年上半年各共和国自治省根据新法律对有关收入分配的社会契约进行了修改补充,联合劳动组织将根据联邦新法律和共和国或自治省的有关社会契约协商和签订各自的自治协议。新的法律和收入分配制度计划于今年7月份正式实行。 一、《总收入和收入法》的基本规定 新通过的《总收入和收入法》共9章,136条。其中最基本的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总收入的确定和分配。基层组织通过以下方式所实现的收入均计入总收入:(1)

关 键 词:收入分配制度 总收入 社会契约 南斯拉夫 收入法 联合劳动组织 基层组织 自治省 共和国 法律 

分 类 号:F11[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