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应继承生父,还是继父的遗产?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谢友学 

出  处:《法学》1982年第12期45-46,共2页Law Science

摘  要:张少法与王玉蓉于一九三○年结婚,婚后生有张得岑、张得新两个儿子以及女儿张小蓉.解放前,张少法曾开设某棉纺厂,于一九五一年赴国外,留下财产由儿子张得岑、张得新二人代管.一九五三年,该厂公私合营,张得岑、张得新即作为私方代表,顶替父业.当时,王玉蓉因被张少法遗弃。

关 键 词:公私合营 婚后 消除 权利义务关系 形成 收养关系 继承遗产 生父母 新婚姻法 继承权 

分 类 号:D90[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