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宋航[1]
机构地区:[1]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 处:《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1期64-68,共5页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摘 要:在属人法问题上,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一直存在着对立的局面协调和解决两大法系之间的矛盾以形成统一的属人法,一直是国际社会所追求的目标。本文在考察两大法系采用属人法标准的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国籍和住所作为属人法的连点因素的利弊,认为当今国际私法上属人法的发展在于惯常居所地法取代住所地法和国藉法,从而形成了以惯常居所原则为主,辅以国籍、住所原则综合确定属人法的局面。我国立法也已注意了这趋向并在有关法律上得到体现。在区际属人法问题上,作者认为,住所地法是唯一可采用的准据法。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链接到云南高校图书馆文献保障联盟下载...
云南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您的IP:216.73.216.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