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公司法犯罪《决定》的立法完善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杨善良 

机构地区:[1]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出  处:《法学》1995年第8期20-21,共2页Law Science

摘  要:一、关于职能分工问题 《决定》从实体法方面对违反公司法的犯罪作出了规定,但未对程序加以规定。有关受理违反《决定》的犯罪案件的职能分工成为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需要及时作出规定或加以解释。 笔者认为,职能分工的确定主要有以下两个依据;(1)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贪污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

关 键 词:违反公司法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 《决定》 补充规定 侵占罪 民事赔偿责任 商业贿赂罪 挪用资金罪 企业职工 党政机关干部 

分 类 号:D924.3[政治法律—刑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