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中华法系的特色与价值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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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侯文富[1] 张立波[1] 贾国发[1] 

机构地区:[1]东北师大出版社

出  处:《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3期57-61,共5页Journal of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

摘  要:中华法系作为制度形态的法文化、政治文化,是中国古代文化系统的一部分。它具有两重性,既有精华又有糟粕。中华法系的特色在于:一是具有重法治、修法典的传统。表现在法律公开化,即让官民知法和公开进行宣教,律条简明、因时制宜、相对稳定;二是诉讼法制审慎肃重;三是严肃护法,严格执法。研究中华法系遗产,我们既反对全盘吸收的“颂古”,也不赞成全盘否定的民族虚无主义。应从“历史镜鉴”的角度。

关 键 词:中华法系 法治 法典 诉讼制度 

分 类 号:D929[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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