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史达[1]
机构地区:[1]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
出 处:《南方金融》1996年第3期33-34,共2页South China Finance
摘 要:随着金融自由化和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中国要真正完成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那么放松外汇管制,实行人民币自由兑换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自由兑换货币可以起到市场价格信号的作用,从而引导国内企业进行有效的生产和采取正确的投资决策,它在一个开放型经济中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美国以及西欧大部分国家早在50—60年代就接受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实现了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香港于1961年,新加坡于1968年,韩国于1988年先后接受了该条款。90年代以后,东欧的一些国家也纷纷相继实行了不同程度的货币可兑换。纵观这些国家货币自由化的历程,我们发现,虽然这些国家在进行改革时所处的历史时期不同,所面对的具体问题也不同,但仍有不少相同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借鉴。 一、自由兑换的先决条件是汇率合理化 长期以来,在我们的思维中,一向认为一个国家要实现货币自由兑换,这个国家必须首先具备充足的外汇储备。但事实证明并非如此。实际上,汇率合理化才是自由兑换的先决条件。
关 键 词:货币自由兑换 外汇储备 外汇管制 人民币自由兑换 货币自由化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金融自由化 货币可兑换 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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