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钟建华[1]
机构地区:[1]烟台大学法律系
出 处:《中国法学》1989年第6期60-66,共7页China Legal Science
摘 要:随着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给我国的法律调整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国内法学界有人提出借鉴判例制度。然而,在一个制定法国家借鉴判例制度有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本文试就建立我国判例制度的几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一、借鉴判例制度的必要性借鉴判例制度,首先要了解判例的特点和长处。笔者认为,判例具有如下主要优点: (一)判例法规范的稳定性。法律的稳定性是法治原则的一个基本要求。但是,长期以来,有人对判例有种种误解。有一种观点认为,既然判例是法官创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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