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独立保险代理人制度的思考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张琳[1] 

机构地区:[1]上海财经大学

出  处:《上海金融》1993年第5期35-36,共2页Shanghai Finance

摘  要:独立的保险代理人是保险中介人的一种形式。他作为保险人的代理人,根据代理契约或授权书,协助保险人代理经营保险业务(如招揽业务,接受投保、保单加批、理赔等),并向保险人收取一定的酬金,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个人或实体。 独立保险代理人制度最早建立于商品经济发达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现已成为其开展业务的一支重要力量。这种制度是否符合国情,关键在于它能否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笔者认为,目前在我市推行独立保险代理人制度是必要的,也是积极可行的。下面就此谈谈自己的一些想法。

关 键 词:保险代理人制度 行独立 保险人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 保险中介人 代理契约 经济责任 法律责任 我国保险业 保险业务 

分 类 号:F8[经济管理]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