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补贴基金亟待统一管理——对浙、苏、鲁补粮基金开征情况的调查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丁先觉[1] 王利华[1] 陈怡芸 夏烨[1] 

机构地区:[1]财政部综合计划司

出  处:《浙江财经学院学报》1991年第2期16-20,28,共6页

摘  要:最近,按部领导批示的精神,我们就浙江、江苏、山东三省开征粮食补贴基金(以下简称补粮基金)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写了这个报告: 一、开征补粮基金的基本情况为了解决日益严重的粮食价差补贴和亏损挂帐问题,山东、浙江、江苏分别从1989年的第一、第二、第三季度开始开征了粮食补贴基金,浙江省和江苏省政府都颁布了统一的制度,山东省没作统一规定,由各地市自行决策。征收范围(对象):(1)境内的所有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

关 键 词:补贴基金 粮食企业 山东省 征收标准 浙江省 江苏省 行政事业单位 企业负担 征收范围 基本情况 

分 类 号:F7[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