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日东三省五案交涉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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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马东玉[1] 邸富生[1] 

机构地区:[1]辽宁师范大学历史系

出  处:《北方文物》1987年第3期83-89,共7页Northern Cultural Relics

摘  要:东三省五案交涉,是日本帝国主义在日俄战争后,妄图吞并以辽宁为中心的东北地区蓄意挑起的外交争端,是其推行灭亡中国、称霸世界的大陆政策所采取的重大侵略步骤。所谓“东三省五案”包括:1、新法路案,2、大营路案,3、京奉路展修案,4、抚顺烟台煤矿案,5、安奉路沿线矿务案。五案交涉自1909年2月6日由日本驻华公使伊集院向中国外务部提出无理要求始,到1909年9月4日止,日本政府以外交讹诈、武力威胁等手段,迫使清政府妥协,签订了又一个不平等条约——《中日东三省交涉五案条款》。本文对五案交涉情况作简要论述,这对认识日本帝国主义的本质是有教益的。

关 键 词:东三省 清政府 日本帝国主义 日本政府 修筑铁路 东北地区 南满铁路 日俄战争 大陆政策 不平等条约 

分 类 号:K87[历史地理—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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