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时效制度初探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赵万一 冯建妹 

出  处:《河北法学》1987年第5期21-24,共4页Hebei Law Science

摘  要:一、诉讼时效的性质 我们认为,诉讼时效并非是一种单纯的消灭时效,而是兼消灭时效和取得时效的双重性质。即是说从权利人角度而言它是消灭时效,从义务人(占有人)角度而言,它则是一种取得时效。 人们之所以竭力否认将取得时效包括在诉讼时效之内,其理由不外有二:其一是,取得时效的规定有违于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容易助长人们占有他人财产或公共财产的不正当欲望;其二是我国《通则》中未对取得时效作出明确规定。这两点实难成立。撇开取得时效所适用的范围受到严格限制这一立足点姑且不论,法律规定的取得时效一般都要求对他人财产公开善意的占有,且要持续经过一定期限。这不但不会引起鼓励人们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消极后果,而且还有利于促使不太稳定的经济关系趋于正常化。

关 键 词:取得时效 诉讼时效 消灭时效 时效制度 占有人 民事诉讼 权利人 他人财产 债权债务关系 通则 

分 类 号:D90[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