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帐支票遗失的后果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邱朝清 

机构地区:[1]工商银行上海市普陀区办

出  处:《上海金融》1986年第5期44-44,共1页Shanghai Finance

摘  要:根据银行结算制度规定,在一般情况下,不准携带盖好印鉴的空白转帐支票出外采购,不准将支票交给收款单位代办签发。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付款单位的利益,防止发生“空头支票”或因丢失空白支票而造成国家财产的损失。如转帐支票遗失,银行不予挂失。 1985年7月6日。

关 键 词:转帐支票 汽车修理厂 付款单位 银行结算 空白支票 采购人员 空头支票 制度规定 国家财产 普陀区 

分 类 号:F8[经济管理]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