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增补企业流动资金的新设想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杨小玉 

机构地区:[1]工商银行萍乡市支行

出  处:《金融与经济》1986年第11期52-52,共1页Finance and Economy

摘  要:银行统管流动资金后,财政不再拨补企业流动资金,企业由于留利水平低,补充力量薄弱,流动资金严重不足。而按现行规定企业流动资金不足定额流动资金占用的30%,银行则不予贷款。这是现实经济生活中的新矛盾。如萍乡市30户预算内工业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占定额流动资金平均占用的比例,由1983年的42.85%,下降到1986年6月的25.59%。这30户企业中自有流动资金占定额流动资金平均占用比例达30%的只有1户,占这30户企业的3.3%;20—30%的8户。

关 键 词:定额流动资金 企业流动资金 工业企业 贷款利息 新矛盾 银行 增补 占用 利差收入 资金补充 

分 类 号:F8[经济管理]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