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发货单的行为不能作为认定盗窃罪的依据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曹景学 

出  处:《法学杂志》1984年第2期58-58,共1页Law Science Magazine

摘  要:我同意本案应定诈骗罪,但对肖牧同志的第一个观点有不同看法,肖牧同志认为,“盗窃发货单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首先要看窃取的是什么样的提货单。如果是已填好物品、款项等并盖好公章的发货票,则属于盗窃。”我认为,填好物品、款项等并盖有公章的发货单与没有填写物品、款项等而盖有公章的空白发货单并无两样。空白发货单对犯罪分子来说。

关 键 词:发货单 盗窃罪 诈骗罪 行为 提货单 公章 款项 经济价值 物品 犯罪分子 

分 类 号:D90[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