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对企业恢复征收地方税的必要性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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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郑琦 

机构地区:[1]税务总局税政二处

出  处:《财政研究》1983年第6期66-67,共2页Public Finance Research

摘  要:地方税是整个税收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现行的地方税种,有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这几种税在财政体制的划分上.收入归地方财政。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中规定征收的地方各税,有房产税、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交易税、屠宰税、印花税、特种消费行为税等。从1958年到1966年期间,简化税制,地方税中的印花税并入工商统一税。

关 键 词:地方税 城市房地产 车船使用牌照税 房产税 财政体制 交易税 中央与地方 使用行为 屠宰税 企业 

分 类 号:F81[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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