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的行为还构成招摇撞骗罪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张大春 

机构地区:[1]湖北省公安县孟溪公社胜利大队

出  处:《法学杂志》1980年第3期63-63,共1页Law Science Magazine

摘  要:我是大队治保主任,对《刑法》学的不好,我想对《法学杂志》第一期案例分析第三例谈一点粗浅看法。我认为,二审法院对马犯的定罪、处刑还不全面。理由是:一,马犯在盗窃他人财物时,获得军人通行证,并故意涂改;二,在公共场所随身隐藏子弹上膛的枪支,危害公共安全;三,被公安人员查获后,出示经涂改后的军人通行证,冒充现役军人招摇撞骗,企图逃避侦察。我认为,这不能说成是对被告人从重处罚的情节,而是构成了另一种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马犯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应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合并执行五年。

关 键 词:招摇撞骗罪 案例分析 公共场所 危害公共安全 从重处罚 刑法 现役军人 通行证 他人财物 构成 

分 类 号:D90[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