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机构地区:[1]华东政法学院
出 处:《法学》1994年第9期14-15,共2页Law Science
摘 要:我国民法理论界一般认为,合同债权的效力仅存在于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它是一种相对权。由于合同债权是种相对权,故不能成为侵权行为的客体,因为侵权行为的客体只能是诸如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人身权三类的绝对权。但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第三人侵害合同债权致使债权人遭受损失之现象时有发生,将合同债权排斥于侵权法之外,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也不利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为给司法实践提供法律依据,有必要吸收英美判例中的有关侵害合同债权的合理规定。
关 键 词:侵害合同债权 第三人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债权人利益 债务人违约 侵权责任 侵害债权 请求权 合同义务 判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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