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王晨光[1]
机构地区:[1]北京大学法律系
出 处:《法学研究》1994年第2期3-10,共8页Chinese Journal of Law
摘 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的确立是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它宣告了由以往的产品经济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重要历史时期的开始。在这场宏大的社会变革和革命中,法律应当起什么作用呢?整个法学界议沦纷纷、见二见智,发表了不少好的意见。但是概括而言,大多数的意见都集中在立法方面,似科只要有了一套与市场经济有关的法律体系,市场经济就自然能建立,市场的运行山就能够规范。本文认为这种看法未免过于理想化。如果回过头来看一看,我们已经有了经济合同法,但是合同的执行又如何呢?
关 键 词:行为模式 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法律发展 社会变革 法律规范 法律的稳定性 内在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目标模式 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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