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用好政法专项资金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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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张永祥[1] 汪小俊[1] 

机构地区:[1]安徽省财政厅政法处

出  处:《江淮》2004年第6期33-33,共1页

摘  要:从2002年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一方面农民负担显著减轻,另一方面县和乡镇的财政压力进一步加大了。虽然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我省转移支付的力度,但我省财政仍然十分困难,财政供求矛盾仍旧十分突出。这也造成了大多数市、县财政极为困难,对政法部门的投入明显不足,全省多数县,特别是贫困县基层政法部门基础设施落后,办公办案条件较差,办案经费严重不足。因此,对政法部门,特别是基层政法部门的财政投入尤为迫切。 1998年中央作出决定,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和加强政法部门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中央也逐年加大了对贫困地区政法部门的经费投入,特别是自2001年起,中央财政对基层政法部门投入的政法补助专款实行项目管理以来,有效地解决了我省大部分基层政法单位多年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01—2003年,我省累计安排政法补助专款2亿多元,71个县区直接受益。实践证明,中央对专款实行项目管理是深化财政改革的需要,是一种公平合理、科学、高效务实的管理方式,值得继续采用和推广。

关 键 词:政法部门 项目管理 专项资金 基层单位 贫困地区 农民负担 财政部 转移支付 政法单位 中央财政 

分 类 号:F812.7[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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