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政府会计向权责发生制的转换  

作  者:陈工孟[1] 高宁[1] 陈胜群[1] 

机构地区:[1]香港理工大学中国会计与金融研究中心

出  处:《预算管理与会计》2002年第2期25-27,共3页Budget Management & Accounting

基  金:财政部预算司和香港理工大学中国会计与金融研究中心合作开展的"政府预算与会计权责发生制研究"课题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摘  要:自80年代初起,伴随着全球化的"新公共管理"改革,由新西兰率先推动,在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和美国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下文简称"经合组织"或OECD)成员国的积极呼应下,一场跨越两大洋的政府会计和预算改革浪潮开始掀起。其实施模式,也波及到其他一些欧盟国家甚至不发达国家。经历了20余年的实践、摸索和总结。

关 键 词:权责发生制基础 政府会计 收付实现制 会计基础 新公共管理 澳大利亚 会计改革 改革模式 新西兰 政府预算 

分 类 号:F810.6[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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