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海南省调整海口市行政区划的批复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机构地区:[1]国务院

出  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2年第32期48-48,共1页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摘  要:海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海口市行政区划的请示》(琼府[2002]48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琼山市和海口市秀英区、新华区、振东区,以原琼山市和海口市原秀英区、新华区、振东区的行政区域设立海口市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二、秀英区辖海口市原秀英区的行政区域和原琼山市的石山镇、永兴镇。

关 键 词:海口市 琼山市 行政区划调整 海南省 行政区域 人民政府 国务院 补充报告 美兰 批复 

分 类 号:D676.6[政治法律—政治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