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法制新闻的“度”与“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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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岳正 

机构地区:[1]秦皇岛广播电视局视听之友报社

出  处:《采写编》1998年第4期19-20,共2页Journalism & Media Studies

摘  要:各种新闻媒体都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来报道国家的立法、司法、执法活动和公民的学法、用法、守法事例,这就是我们称为“法制新闻”的内涵。国际上新闻界认为:犯罪动态庭审消息和破案讯息是通常意义的法制新闻;在我国还包括了政法工作经验,法律知识介绍和英雄模范法制工作者人物通讯。这些法制新闻因为有较高的新闻价值而为新闻媒体所重视,同时也为广大受众所青睐。

关 键 词:法制新闻 负面效应 “度” 犯罪心理 法制新闻报道 电视台 新闻媒体 误区 人物通讯 被害人 

分 类 号:G212.2[文化科学—新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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