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权:地方自治的核心内容——香港特别行政区与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比较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戴小明 

出  处:《民族论坛》1997年第3期22-24,共3页Minzu Tribune

摘  要: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成功地对香灌恢复行使主权,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又出现了一种新的类型,即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根据香港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第十二条)这样,在中国疆域内,存在有两种地方自治类型:民族区域自治和高度自治的特别行政区。

关 键 词:民族自治地方 自治权 地方自治 香港特区 核心内容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基本法 “一国两制”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区域自治 

分 类 号:D921[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