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声与建议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出  处:《楚天主人》1996年第4期39-39,共1页

摘  要:某刊最近在"改革新举"栏目报道:某市乡镇机构改革,实行乡镇领导党政"一肩挑",全面实行聘任制,党委书记兼乡镇长聘任副职,聘期两年;乡镇大事由党委会决策,无需再开乡镇长办公会。笔者认为: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聘任副乡镇长违宪违法。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的是,副乡镇长作为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成员,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镇人民政府每届任期3年。以乡镇党委会取代乡镇长办公会,剥夺了法律赋予乡镇人民政府的部分职权,使乡镇人大难以确定监督客体,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成了一句空话。

关 键 词:乡镇长 人民政府 乡镇政府 乡镇人大 乡镇机构改革 党委书记 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组织 乡镇领导 行政机关 

分 类 号:D630.1[政治法律—政治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