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和完善传染病防治监督体制的探讨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谢杨[1] 陈宝珍[1] 

机构地区:[1]卫生部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办公室

出  处:《中国卫生法制》1996年第6期24-26,共3页China Health Law

摘  要:传染病防治工作是情系全社会的"公共卫生问题"。《传染病防治法》是我国第一部由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做为执法主体的公共卫生法律。我国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法制管理轨道,经过七年的实践,传染病预防、控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一、我国传染病防治管理一直体现了政府行为的特征建国四十七年来,党和政府一直把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1955年国务院批准颁布了《传染病管理办法》,1978年国务院又将"办法"修订为《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1989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传染病防治法》。我国传染病防治管理,无论是在行政管理阶段,还是走上法制管理阶段。

关 键 词:传染病防治法 急性传染病 防治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防疫机构 卫生防疫站 卫生防病 传染病管理 卫生监督体制 防治管理 

分 类 号:D922.16[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