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对刑释解教人员接茬帮教就业安置工作作出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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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豫司 

出  处:《人民调解》1995年第11期23-23,共1页People's Mediation

摘  要:最近,河南省洛阳市司法局和市政法委、公安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在各县(市、区)建立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帮教网络,落实接茬帮教和就业安置工作。通知规定:一、建立组织机构。各县(市、区)政法委、公安(分)局、司法局各抽一名领导组成接茬帮教、就业安置领导小组,由政法委牵头,公安、司法机关负责具体工作;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在现有干部编制内,抽出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要把接茬帮教、就业安置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实行目标管理,认真抓好落实。二、具体工作要求:(1)今后市属监狱、劳教场所释放、解教人员,必须在释放、解教前一个月内填写《犯人刑满通知书》、《劳教人员期满通知书》和《接茬帮教责任书》的前两部分内容,以信函通知县(市、区)司法局。(2)监狱。

关 键 词:劳教人员 刑释解教人员 安置工作 司法机关 洛阳市 政法委 公安派出所 就业安置 具体工作 建立组织机构 

分 类 号:D926.1[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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