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确定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机构地区:[1]国务院 [2]中央军委

出  处:《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1995年第16期10-13,共4页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

摘  要:军队和地方机关、事业单位自1993年10月1日起已实行新的工资制度。为此,现将确定1993年10月1日以后批准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军队干部工资待遇的办法通知如下:一、分配到机关的军队转业干部,其职务工资按照本人原军队职务(技术等级)工资80%的数额就近套入机关对应职务的工资档次(达到或超过半个档差的套入上一档次,低于半个档差的套入下一档次),但套入后的职务工资档次最多不超过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的4个档次,超过部分不予保留。凡低于机关对应职务最低职务工资档次的,均套入最低职务工资档次;达到或超过机关对应职务最高职务工资档次的,均套入最高职务工资档次。

关 键 词:军队转业干部 职务工资 中央军委 工资标准表 国务院 事业单位 半个档差 同等条件 工资制度 档次 

分 类 号:E263[军事—军事理论]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